這個夏天,在評論區和私信收到了很多朋友來問格林伍德的曼聯沒事情,我一直都在回避這個問題,格林高層因為我很清楚,伍德無常無論從哪個角度回答,反復都會立刻引發爭議。任何人贏
所以我個人的解讀解約咎由觀點早在5月份就說過了,“我覺得就先別把格林伍德納入考慮了”。曼聯沒
這個觀點的格林高層生成,其實就是伍德無常我個人對格林伍德的回歸前景并不感到樂觀。
格林伍德的反復事情其實沒有那么復雜,但很多朋友不明就里,任何人贏在討論中忽視了很多關鍵點。解讀解約咎由
首先,曼聯沒這是格林高層一起公訴案件,原告是國家機關,也就是檢方,女方作為受害人,是以關鍵證人的身份參與這個訴訟當中的。
當時格林伍德被指控的罪名是強奸未遂、控制和脅迫行為、死亡威脅和故意傷害,女方早就在社交媒體上放出了自己受傷的圖片和事發的音頻,這些指控也就都有了直接證據。
最終在今年2月,因為”關鍵證人的不配合“和新出現的證據,導致訴訟程序無法繼續進行,所以檢方選擇了撤訴。
后期我們也看到了,格林伍德和女方重歸于好,孩子都有了。
所以:
假如事發之后沒有被指明名字,女方也沒有把直接證據公之于眾,很多事情就會有所緩頰,大致就會像現在一位涉嫌強奸,但每周都在踢比賽的X球員一樣,球員和俱樂部都可以裝糊涂,不認賬,從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假如這是一起民事訴訟,女方是原告,就存在庭外調解的可能性,畢竟兩人本身就還有情感基礎,不必要徹底撕破臉,這對原被雙方都不是最佳的選擇。
但是,女方早早公布證據,格林伍德在道德上就會被輿論徹底認為有罪,而且被指明真身,格林伍德就會被檢方公開指控,得不到像這位”X球員“不被檢方公開身份的”照顧“,畢竟在證據充足之前,任何人都應該在法律上被無罪推定。
所以關鍵節點,是檢方撤訴,而不是法庭宣判其無罪。
再所以,被宣判無罪的門迪認為自己有權向曼城討要工資,但格林伍德的問題則變得更加棘手:
因為如果女方繼續配合檢方,格林伍德十有八九是要吃牢飯的,女方不配合,格林伍德不用坐牢,但她之前曝光證據,格林伍德在道德上是肯定要受到譴責的。
祖瑪在家虐貓,都免不了一直被批評,更何況是打人了。
就像門迪的律師接受采訪時所說的,即便被判無罪,”球員在英國的生活和職業生涯肯定結束了“。
所以,對于俱樂部來說,這就是一個要不要因為道德瑕疵而和格林伍德切割的問題。
你當然可以說他沒被判有罪,所以俱樂部有權利繼續使用他,但這會帶來多少現實和潛在問題?俱樂部的聲譽是不是要因此蒙塵?
你當然也可以說他人品不好,所以俱樂部應該立刻解雇,但畢竟是優秀球員,還是自家青訓出產,在球隊說不定還有很大的用處。
所以在我看來,處理此事拖得很久不是什么大毛病,因為確實非常棘手,認定其對俱樂部是正資產還是負資產,以后做出決定,正資產能否覆蓋掉負資產,都是一個難以立刻給出答案的問題。
處理上唯一的問題,就是此前的反復。
這想必就是格雷澤時代的曼聯思維方式:想切割,舍不得他的正資產;不切割,惹不起他的負資產。
賣個人都磨磨唧唧,扣扣索索,因為一點小錢讓交易容易告吹,處理這種麻煩,出現這種問題,再正常不過了。
好不容易決定留下,結果消息泄露,引發眾怒,于是在今天決定切割。
是的,我不認為此前的媒體消息源自于俱樂部有意試探外界口風,因為試探口風不必如此之蠢,在俱樂部內外搞一個匿名調查就可以,相信他們也做了,也得到了結果,只是覺得不會如同調查結果那么嚴重罷了。
格雷澤們是商人,不是傻子,所以這更像是高層豬油蒙心,認定其未來的正資產可以覆蓋掉負資產,所以做出了留下的決定,但俱樂部內部的反對者對外泄露了消息,從而引發了后續的事情。
想想歐超事件,俱樂部是如何冒天下之大不韙而鋌而走險的,這只是又一次類似于歐超,只看利益不看影響的操作罷了。
之前有些朋友覺得換個老板,格林伍德就有希望留下了,這種想法也比較稚嫩。
哪怕是中東老板,買了英格蘭的俱樂部,你也需要尊同當地的正確,而不是說買了曼聯,就能讓曼聯按照中東俱樂部那樣行事了。
而且對于新老板來說,格林伍德擺明了就是負資產,在商言商,切割幾乎是唯一的選項,要是人家不差錢的話,就更不用多說了。
為了一個還沒有完全兌現潛力的年輕人,卻要實實在在影響俱樂部的聲譽,這其中孰重孰輕,更清晰不過了。
只有在格雷澤的治下,才會拖延這么長時間,才會出現如此多的反復,才會搞出今天這樣的局面。
此事當中:
最蠢的是格林伍德,不管出于何種原因,欺凌弱小沒有借口,毫無疑問。
次蠢的是女方,能原諒這種人,不多說了。
次次蠢的是格雷澤,豬油蒙心,但也是正常操作了。
就說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