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范 》于2014年9月29日由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會議通過。表自與舊版的學術五章26條相比,新版內容增加到六章33條,中科止院部分章節名稱和內容有所調整。院新業領域無意新版具體分為總則、規禁關科研活動行為規范、士公身專社會活動行為規范、表自增選工作行為規范、學術禁止行為和附則共六章。中科止院其中,院新業領域無意“禁止行為”為新增章節。規禁關
新版《規范》提到,要著力培育德才兼備的科研團隊??蒲谢顒有袨橐幏恫糠值?3條明確,需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學術引領作用,在職院士要堅持在本人專業領域科研一線開展工作,用于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的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深入基層和一線解決實際問題。
此外,新版《規范》在禁止行為部分第28條規定,院士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禁止參加與本人職務職責和專業領域無關的咨詢、評審、評價、評估、推薦等活動。禁止違背推薦、評審、鑒定和評獎等活動的公平和保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