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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諜法諜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通報了修訂草案三審稿擬作的修訂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關于網絡間諜行為的擬完規定,針對信息網絡的善關特點,明確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等針對國家機關、于網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的絡間網絡攻擊、侵入、規定干擾、反間控制、諜法諜行破壞等活動,修訂屬于間諜行為。擬完
二是善關,平衡賦權與限權,于網增加救濟程序,絡間規定經采取相關措施,涉及間諜行為的網絡安全風險或者信息內容已經消除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作出恢復傳輸和相關服務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