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微消息,媒體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答記者問,報道具體內容如下。稱中
問:近日有媒體報道,國擬中國擬加強對沖基金監管,加強基金監管最快9月生效的對沖規則草案將對中國對沖基金實施最低1000萬元人民幣的資產規模限制。請問基金業協會有何評論?? ? ??
答:上述報道不客觀、中基不屬實。媒體今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報道是國務院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但《條例》未對基金最低規模做出規定。稱中
今年2月24日,國擬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配套指引,加強基金監管并已于5月1日起施行。對沖為確保新舊規則有序銜接過渡,中基降低對存續私募基金產品影響,媒體《辦法》施行新老劃斷,對施行前已提交辦理的登記、備案和信息變更等業務,仍按照原規則辦理。
近年來,私募基金監管基礎性法規制度日趨完善,私募基金行業進入到高質量發展新階段,行業呈現健康發展態勢。協會將不斷完善行業規則,強化日常自律管理,推進優化政策環境。
今年4月28日,協會就《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引》)公開征求意見。目前,《指引》尚處于意見整理階段,協會將充分吸收行業意見,對《指引》進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