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楊靜
近期,農管“農管”一詞被推到了輿論的半月前臺。網絡上,談消有不少議論和爭議。除傳
所謂“農管”,言背真正的擔憂稱呼是,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農管農業領域執法監管一直都是半月農業農村部門的職責任務,這支隊伍早已有之,談消在打擊假種子、除傳假化肥等“坑農”“害農”事件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言背僅在2020至2022年間,擔憂全國各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就查辦30萬余件各類違法案件,農管挽回經濟損失14.96億元。半月
當前,談消一些地方農業農村部門內部,存在多頭分散執法,影響了執法效果。為此,農業農村部指導地方將原分散在地方農業農村部門內設機構和所屬單位的行政執法職能整合起來,組建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打擊假冒偽劣種子、農藥、獸藥等侵農害農違法行為。
可見,建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設計是好的,其目的就是要整合執法力量,打擊涉農違法行為,保障農民權益。
可是,當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被冠上“農管”的名頭后,誤讀、爭議四起。
輿論爭議背后,也有大家的擔憂。
擔心一:“農管”管轄一刀切,影響農民正常生產生活。我國農村幅員遼闊、地域性強、差異性突出,其復雜性決定了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不能簡單一刀切。盡管網絡上出現的“房前屋后不能種地”“不允許農民養雞鴨”并非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范圍,但大家依然憂心忡忡,擔心將來“農管”會亂伸手,管不該管的事情,讓農民喪失發展自主權,影響農村發展活力。
擔心二:“農管”過度執法,權力尋租。網上一些人將“農管”與“城管”并列,認為“農管”可能出現粗暴執法,損害農民利益。例如,春播期間,一些人以執法為名,讓農資店只能銷售他所聯系的某個廠家的種子。
當然,各種擔憂的背后,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對“農管”的曲解和誤讀。對此,有關部門要予以重視,從中讀懂社情民意,讀懂群眾背后的擔憂,多措并舉,獲得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要嚴格厘清職責,劃定執法邊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對執法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嚴格落實“法無授權不可為”,規范執法程序、約束執法行為;做好宣傳闡釋工作,消除大家的誤解,讓農民清楚知曉執法的具體內容。
——著力提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執法水平和能力。在農村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其特殊性,要強化執法培訓演練,通過開展案卷評查、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強化執法服務,提升執法效能。
——強化服務能力與水平。農業綜合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與能力,實打實為農民群眾提供各種急需的服務和指導,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