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舉報天津榮鋼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鋼俱樂部)原運動員孟祥宇實名反映天津市籃球運動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籃管中心)主任張潤起向其索賄12萬余元、天津天津威脅并克扣工資20萬余元的籃協問題。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市體育局紀檢監察組會同市體育局黨組成立聯合調查組,主席調取運動員合同、育局運動員注銷表、不屬財務賬目、前C球會議記錄和中籃聯體育公司有關證明等159份材料,實名市體實核查孟祥宇提供的舉報6份材料,與孟祥宇、天津天津張潤起及原天津市體工大隊、籃協市籃管中心、主席榮鋼俱樂部的育局教練員、運動員、財會人員等21人談話核實。目前,反映的問題已查清,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孟祥宇簽約情況
2014年3月,為備戰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和參加CBA聯賽,原天津市體工大隊和榮鋼俱樂部聯合引進了孟祥宇,并與其簽訂合同(期限4年),約定孟祥宇年薪稅后總計50萬元,每月41666元。所需經費從市體育局專項備戰經費列支,由原天津市體工大隊發放。
原天津市體工大隊是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6月,市體育局啟動所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成立市籃管中心。原天津市體工大隊承擔的籃球運動隊管理、指導籃球俱樂部建設等職責,轉由市籃管中心承擔。
二、對孟祥宇反映問題的調查情況
1.關于孟祥宇反映2014年其退還給教練的12萬余元現金系張潤起向其索賄的問題。經查,引進孟祥宇初期,因專項備戰經費暫未到位,為保障球員生活不受影響,經張潤起同意,主管教練于俊強于2014年4月起從榮鋼俱樂部借支現金,先后墊付孟祥宇2014年3月至5月薪資共124998元。2014年6月,專項備戰經費到位后,原天津市體工大隊將2014年3月至5月薪資陸續轉入孟祥宇銀行卡中,孟祥宇按要求將先行領取的現金124998元退還主管教練于俊強,并由財會人員魏雅琴歸還榮鋼俱樂部。孟祥宇反映張潤起索賄12萬余元的問題不屬實。
2.關于孟祥宇反映張潤起威脅并克扣其工資20萬余元的問題。經查,2014年6月,鑒于孟祥宇的訓練狀況和日常表現,教練組將其由一線隊調整至青年隊參加訓練。2015年4月至6月,教練組認為孟祥宇訓練表現不能達到預期,按照雙方簽訂合同的有關條款,市籃管中心暫停發放孟祥宇3個月薪資。之后,根據孟祥宇不同表現,市籃管中心為其發放了7月份薪資,暫停發放8月份和9月份2個月薪資。期間,孟祥宇及其家人與教練組多次交涉,單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合同,要求市籃管中心和榮鋼俱樂部為其開具球員注銷證明并支付此前暫停發放的5個月20萬余元薪資。市籃管中心和榮鋼俱樂部提出,為孟祥宇開具球員注銷證明前,需要解決孟祥宇提前解約的違約補償和轉會等問題。后經反復協商,孟祥宇不再要求補齊暫停發放的20萬余元薪資,并于2015年10月16日簽署并提交《關于終止合同并開具注銷證明的申請》,聲明榮鋼俱樂部與其本人沒有任何工資、訓練費等方面經濟及其他一切法律糾紛。同日,市籃管中心和榮鋼俱樂部為孟祥宇開具球員注銷證明,與其解除合同關系。孟祥宇反映張潤起威脅并克扣其工資20萬余元的問題不屬實。
特此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