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因數據四舍五入的上海原因,部分表數據可能存在加總后小數位差異。去年
注釋:
常住人口:指人口普查或人口抽樣調查登記當年調查時點時的常住常住人口。
出生率:指調查時點過去一年上海的人口人歲出生人數與同期平均人數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為萬
死亡率:指調查時點過去一年上海的及上死亡人數與同期平均人數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占比
就業人口比重:指15歲及以上的上海就業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
人口撫養比:指0~14歲少年兒童人口數和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之和占15~64歲勞動年齡人口數的去年比重。
兒童撫養比:指0~14歲少年兒童人口數占15~64歲勞動年齡人口數的常住比重。
老年人口撫養比:指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占15~64歲勞動年齡人口數的人口人歲比重。
主要勞動年齡段人口大專及以上比重:指20~59歲年齡段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該年齡段全部常住人口的為萬比重。
城鎮化率:指城鎮地區常住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及上比重。
老齡化率:指老年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占比比重。主要按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或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上海比重劃分。
自有住房:包括購買新建商品房、購買二手房、購買原公有住房、購買經濟適用房/兩限房、自建住房以及繼承或贈予住房。
(原標題為《2475.8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