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視門鈴、馬上門鈴門鎖智能門鎖、評丨攝像頭等安全設備在近些年走進千家萬戶,安裝但是可視由于其可能會觀察、記錄并存儲其他業主的侵犯活動情況,常常成為鄰里紛爭的鄰居導火索。值得一提的隱私是,由于我國法律對此的馬上門鈴門鎖規范尚不完善,安裝主體等仍處于空白地帶,評丨導致因安裝可視門鈴等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安裝問題屢見不鮮。
公民個人隱私大致可分為安寧性隱私和信息性隱私兩大類,可視鄰里間安裝可視等設備,侵犯“順其自然”地會對他人進行了監控,鄰居這一行為主要是隱私容易被定性為安寧隱私權被侵犯。而在當今互聯網發達的馬上門鈴門鎖時代,監控錄制下的視頻會成為個人信息的載體,拍攝后傳播監控內容還可能導致對信息隱私權的侵犯。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币簿褪钦f,對于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予以侵害。
基于上述規定,除了權利人明確同意以外,如使用帶有監控、自動攝錄等設備,侵害他人私密空間、私密活動信息,就屬于《民法典》中關于隱私侵權和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的情形。倘若業主門口安裝的可視門鈴正對的是樓道及電梯間等公共通道或區域,則業主的行為通常不屬于妨礙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般而言,住宅內部被認為是純粹的私人空間,攝錄設備拍到該區域信息無疑會被認為侵犯了公民生活安寧的隱私權;而作為住宅這一私人空間與外界連接的唯一通道,即鄰居之間門對門的這部分區域,則可以看做是私人住宅空間的當然延伸,因為居家者出入的基本信息都承載于該空間內。
正因如此,在上述案例中,法院認定相鄰住戶的門口并非公共區域是合理的,可視門鈴記錄鄰居的日常進出信息有侵犯他人隱私權之嫌。
那么,該如何劃定自身隱私和他人隱私的邊界呢?可視門鈴和監控的位置、角度以及高度,都會直接決定其錄制范圍的大小,倘若攝錄范圍覆蓋了鄰居的必經通道或是內室空間,則可能被認定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無疑侵害了他人隱私。
而在采取了必要遮擋措施的情況下,只要不會記錄其他業主出入信息及內室空間等,則可以認為可視門鈴或是監控的使用,對鄰里通行造成的影響并未超過合理的限度。對此,除了生產廠家要注意科學設計外,還需使用人主動證明自己家的攝錄設備處于合理范圍內。
換句話說,雖然當前法律并未對可視門鈴、智能門鎖、攝像頭等的安裝作出明確規定,但并不意味著個人使用這些設備不受到任何限制。業主在安裝和使用相關設備時,應采取合理的方式減少對他人隱私等合法利益的影響,并盡力征得相鄰業主的同意。在可能對他人隱私造成威脅且相鄰業主明確予以拒絕的情況下,則應當考慮安裝可視門鈴等設備的必要性了。
隨著智能家居產品的發展,可視門鈴等智能化產品的使用日益普遍。但使用者必須注意相關產品的日常使用不能侵擾他人的生活安寧,在安裝前應當盡到妥善的注意義務,并選擇合理的安裝方式和安裝位置以減少其不利影響,而不是“只用不管”。智能家居產品的設計生產者也應通過技術手段加以完善,避免智能家居產品的使用產生侵犯他人隱私權的風險。(作者系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