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光趙偉罪被國家監委對紫光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趙偉國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集團檢察機關
經查,原董移送趙偉國身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事長審查利欲熏心,國涉肆意妄為,嫌職背棄職責使命,起訴公器私用、紫光趙偉罪被化公為私,集團檢察機關將所管理的原董移送國有企業視為私人領地,處心積慮巧取豪奪國有資產,事長審查違規將本單位的國涉盈利業務交由親友進行經營,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嫌職價格向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商品,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實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行為,起訴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紫光趙偉罪被
趙偉國涉嫌貪污、為親友非法牟利、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國家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