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租戶砸穿主緊哈爾濱市松北區多名小區業主報料稱,承重層數有人拆穿了承重墻,墻裂造成小區整棟居民樓的縫蔓住戶被疏散。
消息一經披露,延至迅速引發公眾關注和熱議。百業
“施工隊在3樓給承重墻拆了,急疏已經出現墻體開裂了,散損失或鬧得業主都人心惶惶。達億”
“普通鎬子打不動,租戶砸穿主緊這家伙直接上專業的承重層數拆遷鉤機?!?/p>
“從建筑學的墻裂角度來講,這樓廢了??p蔓應力已經重新分配了,延至結構體系轉變了,百業補回去沒用了……這是危害公共安全!”
橙柿互動了解到,事發地的居民樓,是松北區裕民街道利民學苑B棟2單元。4月28日當天凌晨一點多,居民樓里240多戶業主被緊急疏散。
目前,業主們被臨時安置到附近的酒店賓館,當地住建部門和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今天中午,松北區城管執法局就事件進行了通報——
4月28日,松北區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局接到群眾關于利民學苑小區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墻的舉報。
我局立即到達現場,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對拆改的墻體進行安全支護,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制定拆改墻體恢復方案,并切實做好群眾服務保障工作。
下一步將依法依規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樓建健身房砸穿承重墻
涉事租戶已被警方控制
橙柿互動注意到,涉事的居民樓下,周圍有賓館、網吧、火鍋店多家商鋪。
當地人士稱,“那天經過這里,還覺得奇怪,幾種大型機器齊上陣,最后把居民樓搞廢了?!?/p>
“有人租了居民樓的三樓,準備開健身房,裝修時把承重墻砸穿了。事發當天,租戶就被警方控制了?!?/strong>
事發后,物業在業主群里貼出緊急通知——
由于B棟2單元3層業主裝修觸碰承重墻體,導致2單元4樓、6樓樓體墻體開裂,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現進行緊急疏散撤離!
請B棟業主馬上離開B棟,家中禁止留人,等待明日進一步通知,通知后仍未自行離家疏散的后果自負。
但小區的業主告訴橙柿互動,居民樓有31層,當天晚上就開裂到15樓了,半夜疏散了業主。到了第二天下午,已經裂到了21層。
還有業主曬出自家的開裂情況:墻皮脫落,醒目的縫隙分布在家里的圍墻上。
在一段視頻里,小區的物業門口,業主們圍著有關部門負責人士在交涉——
負責人士說,“召開業主大會,大家研究決定:這個物業是繼續留,還是罷免了。如果大多數同意了罷免了,咱們研究下一步的事情?!?/p>
業主們大喊:“罷免,留他干啥?!?/p>
業主質疑說,“物業和業主什么關系?服務和被服務的關系?!?/p>
“我們業主是不是養著物業?我們在場的每一家業主裝修,他(物業)都一家家走著看著我們。為什么他們(健身房)裝修,都一鏟車干到樓上去了,是拆樓么,是干啥呢?他在犯罪!我們要維權要個說法?!?/strong>
小區業主告訴橙柿互動,事發后,社區找施工隊先把窗戶恢復了,公安民警用警戒線把樓體周圍圈起來。
“昨天下午,住建局正在做檢測,看看是不是因為拆了承重墻才開裂的。檢測到了八層 后面就不清楚了。聽說要用膠,看看是否能阻止居民樓繼續開裂?!?/p>
有居民向橙柿互動透露說,“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所涉的240多戶業主,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strong>
就業主們的說法,橙柿互動聯系了轄區的街道辦核實,工作人員回復稱,建議咨詢宣傳部門,街道辦無權答復。
律師說法
或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類似事件,杭州也發生過。
2021年,“杭州蕭山瓜瀝一小區業主打掉承重墻”的消息沖上微博熱搜。
杭州蕭山瓜瀝鎮的一幢樓房,因為一樓業主野蠻裝修,敲掉了承重墻,導致整棟樓房成了危房。
因涉嫌過失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該戶業主、包工頭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對此,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的李定勝律師認為,承重墻是房屋建筑安全的生命墻,法律禁止裝修時破壞主體及承重結構。
業主私自拆除承重墻可能導致房屋裂縫甚至坍塌,嚴重影響建筑結構,危及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責任重大。
業主私拆承重墻不僅要承擔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還要承擔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罰款的行政責任。
在刑事方面,業主私自拆除承重墻,造成樓房變危樓,危害公共安全,可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目前披露的消息來看,該居民樓的的承重墻被砸,已造成樓房墻體開裂,共有200多戶居民受到影響,并有居民已被安置在賓館。該行為實質已造成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關于類似行為的法律責任,浙江本地曾出臺規定,比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節及數額標準的意見》。
其中第2條刑法第115條第二款規定: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公安機關可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控制肇事業主。
若承重墻被砸存在裝修人員,施工人員作為擁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明知或應當知道承重墻不能拆除,卻配合業主拆除承重墻,同樣應承擔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責任。
至于物業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看物業公司在業主裝修前,裝修中有無履行提示、巡查、制止和報告等監管責任。
若物業公司未盡到提示和制止義務,應當對違法裝修人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同樣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記者?程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