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女員工,馬上因年滿44歲遭辭退”,評歲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熱議。被辭辦從目前的女護情況看,推行“到齡不續聘”規定的士該旬陽市人民醫院和遭辭退的護士,以及律師各有說法,馬上如何解決尚無定論。評歲然而,被辭辦這中間透露的女護“44歲女護士的尷尬”,可以說暴露的士該還是老問題,就是馬上某些單位在用工制度上的任性。
44歲的評歲上班族女性突然被辭退,確實會讓她們陷入尷尬。被辭辦“我們這個年齡,女護正是士該上有老下有小的時候。比如說我,孩子正上學需要錢,家里老人身體也不太好?!斌E然失去工作,又不到辦退休的年齡,遭辭退的黎女士等人均感到十分無奈。
被辭退的女護士感到不平,醫院方面卻覺得理所當然,甚至認為這是無可奈何的事。醫院負責人解釋稱,醫院運行有困難,人力成本是醫院運行的最大開支?!拔胰ツ甑结t院了之后發現,她們都還沒到40歲,就說‘我眼睛不行,我上不了夜班,我身體不舒服……你給我調個崗位,一線干不了’。這幾百人不可能都安置到行政后勤崗位?!庇谑歉纱嘁幎ǖ搅?4歲就不續聘了。
網友們多在關注“到齡不續聘”規定的合法性。醫院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等相關部門認為這個辦法可行,據說醫院也咨詢了律師,認為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且符合實際,也經黨委會、職代會通過。果真具有合法性?法律界人士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為如果勞動合同尚未到期,除非到齡退休,以年齡為理由解聘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其實,44歲女護士被辭退的尷尬并不單是合法與否的問題,還涉及應當如何善待這個年齡段的勞動者的問題。如果缺失這種社會責任感,就算有再多的法規條文在那,有些人依然可以通過“鉆空子”“打擦邊球”去欺負一些勞動者。
無論賺大錢的老板,還是普通勞動者,對生活安定的心理預期幾乎是人之常情。我國職工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干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這個制度可以使勞動者對職業有一種安全感。絕大多勞動者會放心地認為,只是自己好好上班(如遵紀守法,不違反勞動紀律,勤奮工作),不到法定退休年齡是不會被辭退的。但是,就在這家醫院,卻從2017年起就實施“到齡不續聘”的內部規定,這些被辭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繼續工作。她們的呼聲應該被聽到、被重視。
一個負責任的單位——何況還是一家屬于事業單位的公立醫院,竟然這樣漠視普通勞動者的困苦。這個“病”,不只是法律意識的缺失,更是濫用權力、不講人情、無視勞動者權益的表現。它不僅傷害了那些無辜被辭退的女護士,也給單位自身帶來了負面影響。
44歲女護士遭辭退的尷尬,讓人看到了一些普通勞動者的生存狀態。他們的身體與精神,都承受著不小的壓力,卻還在努力地生活著。一些勞動者自認為在用人單位面前,自己屬于“弱勢者”,不敢提出自己的合理訴求,這也縱容了一些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這種“病”確實該徹底治一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