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推倒陳先生的摩托摩托車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損失16000余元。車事事后,被告老人態度強硬拒不賠償,缺席監護人避而不見。賠償在歷經警察上門協調處理、原告做筆錄、修車對老人進行精神鑒定等之后,款元同年10月21日,老人落槌該案移交檢察院進行審查,推倒并于11月21日立案。摩托同年11月24日,車事陳先生被電話告知該案將于12月2日開庭。被告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較長的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浦東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審理的刑事裁定。
2023年1月24日,該院又作出了恢復審理的刑事裁定。不過同日,肇事老人在醫院去世。因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終止審理。此后,陳先生對肇事老人繼承人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