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注意到,藥店姚昌軍已于2020年就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向員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工借姚昌軍涉及三起案件,錢上千萬均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未還義務,僅其中一起案件的稱無財產執行標的就超過1.48億元。
張先生稱,可執康本公司雖被判承擔連帶責任,重慶知名但《承諾函》承諾作為保障并補償給債權人的連鎖老板藥品、3000萬元基金均已被法院執行給國藥控股重慶有限公司(下稱:國藥重慶公司)。藥店他們在起訴姚昌軍之前曾向國藥重慶公司反映溝通過此事,向員行該公司權姓工作人員答復稱,工借建議他們去法院起訴姚昌軍,錢上千萬等法院判決了再溝通協調此事。但目前,國藥重慶公司尚未就此事與他們協調。
4月8日,上述權姓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該公司近幾年已更換好幾個負責人,她不清楚此事的具體情況。
張先生等14名原告的代理人、重慶準的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曄表示,南岸區法院作出的上述判決生效后,張先生等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另一方面,如確有證據證明姚昌軍等人以不能實現清償的基金收益作為保障提供給債權人,實行了騙取他人財物的情形,則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如果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構成,則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